莞城食品监督管理中心联合工商、质监、卫生等部门于昨日对辖内的桶装水加工、销售门店进行了突击检查。
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发现,一家名为“鼎湖、农夫山泉”送水店,既无相关营业执照又不能出示食品生产许可证,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进行了查处,而另外一家送水店,也因无法出示相关安全质量检验证明被依法暂扣相关产品。
莞城城市综合执法分局陈杰锋表示,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商铺,将要求其马上停止营业。对于非法经营的,将严格惩处。
同时,执法人员也告诉市民,在购买桶装水时应仔细查看水桶上的标签是否完好,厂名、厂址、执行标准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是否齐备,标签制作是否清楚规范。
如果这些都具备,厂家一般具有生产桶装水的能力,品质基本可以保证。此外,市民在饮用桶装水时也要注意,桶装水也有保证期限,这个保质期最多不能超过20天。也就是说,桶装水启封后应在20天内饮用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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